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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局、江西药监局整理:wangxinglai
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唯一的教育培训机构,设有药监系统唯一以社会科学研究为主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我站长期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开展合作,聘请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药品监管系统专家学者共同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多年来,学院围绕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法规制修订和规划编制;聚焦监管科学研究重点,开展药品监管政策理论及教育科学研究;承办的全国药品安全与监管博士后论坛已经成为相关领域青年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交流平台。为进一步助力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方向为法律法规与执法研究,药品(含疫苗、中药)、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管,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收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学兼优;2.有所选方向需要的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3.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合作精神;4.学科不限,优先考虑已获得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法学、法律、社会学和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二、在站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待遇从优,鼓励博士后申请各类研究经费或奖励经费。三、招收流程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请将下列材料提交本站:1.含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的中英文简历;2.《博士后申请表》(可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报并生成);3.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论文或论文初稿及其它获奖材料等;4.暂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两名博士生指导老师的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必须由本人博士生导师撰写);6.综合鉴定材料(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7.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申请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并装订邮寄,同时博士后申请表和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本站采取“公开招收、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四、联系方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