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现予发布,自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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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药监局
编辑
骆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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