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测试器械 >> 测试器械资源 >> 以案为鉴请注意液货船便携式气体检测设备校
洋山港海事局安检人员对一艘液货船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一项涉及便携式气体检测设备的缺陷,船上测氧测爆仪校验样气过期,但被主管的高级船员和其他相关船员忽视。
开具缺陷如下:
船舶测氧测爆仪校验样气过期
法规要求
海11/4篇/2-2章/4.11.45:惰化、通风和气体的测定以及可燃气体探测仪
4.11.4惰化、通风和气体的测定
(1)双壳体处所和双层底处所应装设用于供给空气的适当接头。
(2)要求装设惰性气体系统的液货船上:
①双壳体处所应装有供应惰性气体的适当的接头。
②如果双壳体处所被接至一个永久性安装的惰性气体分配系统上,应采取措施防止碳氢气体通过该系统从液货舱进入该处所。
③如果这种处所没有被接至一个永久性安装的惰性气体分配系统上,应采取适当措施允许其与惰性气体总管相连接。
(3)①应配备适当的便携式氧气和可燃气体浓度测量仪器。在选择这些仪器时,应充分注意其与本章4.11.4(3)②中提及的固定式气体取样管路系统配合使用。
②如果使用挠性的气体取样软管不能可靠地测量双壳体处所的气体,此类处所应安装固定式气体取样管路。气体取样管路的结构应与此类处所的设计相适应。
③气体取样管路的结构材料和尺寸应能防止在管内发生节流。如使用塑性材料,应具有导电性。
4.11.5可燃气体探测仪
所有液货船应至少配备l套用于测量易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仪器及足够的备件。应为这种仪器提供适当的校准装置。
相关分析
液货船便携式气体检测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船舶消防和人员安全十分重要,由于气体检测仪的特性(主要指气体检测仪的读数容易漂移,气体传感器会自然消耗,有工作寿命),为这些气体检测仪配备标准样气,用来测试气体检测仪的有效性是必要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关于液货船便携式气体检测设备的使用,也有类似于“每次使用前必须由使用者进行校测正常后,方能进行使用”的规定。样品气体的标签,都有标注名称,组分,浓度,平衡气,填充压力,容积,不确定度(精度),有效期限,生产许可或分析报告等等信息。超过有效期的气体,其标识的浓度可能会发生变化,不能使用。
安检员在检查时发现,该船测氧测爆仪校验样气过期,虽然配备了校准装置,但校准装置失效,不满足4.11.5中所要求的应至少配备用于测量易燃蒸气浓度的便携式仪器及足够的备件,以及应为这种仪器提供适当的校准装置的要求。通过向船长询问发现,该轮测氧测爆仪校验样气过期未引起任何船员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zp/79.html